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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:2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:3月31日,记者从萍乡交警支队采访了解到,有一名14岁少年骑“鬼火”,在市区狂飙撞翻快递三轮,险酿惨剧。而此前相隔不久,该支队刚曝光一起一名16岁少年无证驾驶“鬼火”摩托 ,前轮刹车失灵撞上小车的交通事故。
记者了解到,3月11日下午,陈某燃驾驶赣K6***5普通二轮摩托车“鬼火”从该市市区中心的金鳌方向沿康庄路往康庄桥行驶。当日下午3时55分许,途经该市康庄路中航证券路段时,与刘某根驾驶的萍乡临时K***2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陈某燃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该支队办公室民警方鹂告诉记者,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,受到整个社会的,共同关注和保护,偏偏有些孩子,自我保护意识淡薄,法律意识淡薄,还“任性而为”,觉得很“酷炫”。电动车的速度快,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,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,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,一旦遇有紧急情况,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,导致交通事故。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。希望大家检视自身,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上下学和外出,严禁参与飙车、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方鹂同时还提醒,我国法律规定,未满十八周岁禁止骑行摩托车。相对于成人来说,未成年人操控力较弱,摩托车车速较快、稳定性差,一旦遇到紧急情况,未成年人往往不能很好地应对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,必须年满18周岁且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!希望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,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。同时广大未成年人要严守交通法规,安全文明出行。
值班编辑:周章云
值班审核:金路遥
值班编委:邹文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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